江苏省购买车库是否征收契税?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江苏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9月15日发布《12366热点问题(契税法、城市建设维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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