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非住房,如何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8 )国税地字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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