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自有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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