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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