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该如何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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