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承受国家土地使用权,国家减征其部分土地出让金,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否相应扣除减征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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