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出让收入征缴标准是什么?

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原则上采取定额出让方式,出让标准由试点地区价格、财政、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污染治理成本、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在试点初期可暂免缴纳排污权使用费。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原则上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拍卖底价可参照定额出让标准。河南省排污权基准标准为:化学需氧量4500元/吨、氨氮9000元/吨、二氧化硫4900元/吨和氮氧化物5000元/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1-7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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