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外卖食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按哪一税目缴纳增值税?

为统一征管口径,确保“堂食”和“外卖”税收处理的一致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明确,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行为,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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