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并统一向体检单位支付体检费,或者员工在单位统一就餐,就餐支出由单位统一核算,未发放到个人名下,这类福利员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单位组织员工体检,虽然是统一支付,但是是可以分割到每位员工身上,所以理论上员工应该就体检费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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