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何种情形时,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发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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