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自2020年3月4日起,我省除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web端)也已上线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网上开具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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