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购货方退货要红冲发票,受票方暂未开通全电发票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二、对于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的,若受票方暂未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其新增了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发起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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