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分包款取得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扣税凭证,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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