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
子女教育

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这种情况需要区分孩子在读研究生的学历类型。 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继续教育的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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