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和网络货运有什么关系?

1984年10月份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提出“有水大家行船,有路大家跑车”、“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该文件出台后,伴随着改革开放,大量的货运需求迸发,在政府还未出台相关规定时,中国市场原始状态的无车承运就已经开始在地下萌芽。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几年,这十几年的无车承运可以说是肆意发展的,在当时基本不受管控,市场非常活跃。直到2000年后,美国罗宾逊进入中国市场,让“无车承运”这项在中国深藏于地下二十几年的灰色经济,逐渐进入国家政府的视野。但是当时政府没有过多干预。在法律框架之内“无车承运”模式迅速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化和互联网产业的兴起,自由发展的货运市场受到很大冲击,尤其在2012年增值税改革之后,货运企业由于无法取得司机的票据,面临着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利润被吞噬,为此货运企业大多以购买油票等方法冲抵,造成整个货运市场笼罩在虚开专票的阴云下。 2014年,“互联网+物流”概念兴起,无车承运人频频出现在各项政府文件中,让线下的中介、代理及撮合,搬到了线上,车货匹配平台进入爆发式增长,无规范不成体系,政府也不断着手规范相关市场。直到2016年,“互联网+物流”进入第二阶段的发展,国家允许试点范围内无车承运人开展运输业务,我国进入了网络货运行业进入为期3年的试点时期,同期一系列支持性的税务政策也相继出台,无车承运人模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2020年,《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行,我国网络货运平台时代正式开启,资本热情高涨,行业进入者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愈演愈烈。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256号) 3.《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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