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核定征收,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不需要,如果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所以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汇算清缴”,但如果一个业主名下有多个个体户可能要办理“汇总申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解读第二条第(五)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第二款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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