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地址、名称,重新刻制(变更)公章信息办理流程是什么?(安徽省合肥市)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24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0元。 三、办理时限:工作日现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携带法人身份证证件,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变更事项证明,停止使用的公章。如法人不能前往,需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到企业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注销公章。 六、办理地址:各分县市局公安机关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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