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的账户类别是否完全取消?已开立的保险外汇经营账户如何处理?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汇综发〔2020〕73 号),“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整合至“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已取消。

(2)对于已开立且尚未关闭的“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不强制要求关户。银行应于 2021 年 1 月 29日 20:00 至 1 月 31 日 20:00 之间,完成历史数据刷新及账户性质代码表更新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汇综发〔202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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