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工资个税怎么计算?如何申报个税?

(1)计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及其解读。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2)申报:依据上海税务公布“实习大学生的个税申报如何操作?”的实操指南

大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申报时“任职受雇从业信息”应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所得项目”选择“其他连续劳务报酬”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及其解读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3、上海税务公布“实习大学生的个税申报如何操作?”的实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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