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举例: B企业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而且欠款时间较长,2021年计提100万元的坏账准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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