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合肥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每人300元,随工资一起发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为高温补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且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局12366答复,安徽省没有出台针对高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因此,合肥地区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高温补贴,不属于免税范围,属于工资薪金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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