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红字数电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即红字纸质发票或红字数电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3)需要说明的是: ①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或开票试点纳税人,符合第(1)条规定情形的,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或确认,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或确认。 受票方为开用票试点纳税人或用票试点纳税人,符合第(1)条规定情形的,受票方和开票方均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或确认 。②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普通发票,符合第(1)条规定情形的,也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 ③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④开票方或者受票方填开《确认单》时,。输入相应条件点击查询找到对应蓝字发票,点击选择即可进入确认单填开界面。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流程操作指引 2.(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3-06-15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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