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子税务局申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能看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么?

不可以,财务报表反映的是财务核算,而不能完整反映某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因为受不同法规约束,前者是会计准则的规范范围,后者是税收法规规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综上,印花税是根据合同、产权转移数据和营业账簿来计算。而“资产负债表”只能反映某个项目的年初和年末数,无法反映中间数字的变化,所以无法判断。例如,借款、租赁、仓储这些合同的金额。而“利润表”的收入和成本也不一定都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或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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