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请遵从评估服务后,多久可以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深圳市)

税务部门自向企业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与企业沟通评估进展情况;自分析评估最终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附送《跨境事项事前税收遵从评估意见书》(以下简称《评估意见书》)。 评估期间,税务部门可能要求企业补充提交相关资料,补充提交资料时间不计入上述3个月内。情况复杂的,经税务部门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期限。

12366热点回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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