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告位
开票

出租广告位按照广告服务开票吗?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错!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将电梯、车辆、墙面等有形动产或不动产广告位出租给客户用于广告发布的,按照“经营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所附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天津税务公众号 2023年02月06日13:50 【一图了解】“广告服务、娱乐服务"开票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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