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退回
红冲发票

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是否可以部分红冲发票?

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1.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蓝字发票,在受票方未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允许开票方部分红冲,无需对方确认,开票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2.受票方将蓝字发票勾选或入账后,开票方可以发起部分红冲。 3.代开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特定要素为“二手车”的二手车发票、“差额征税”标签值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开具商编第一行为3010301010100000000、3010301010200000000、3010301010300000000的“旅客运输”发票等情形仅允许全额红冲,不能部分红冲。 4.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5-05-12 17:01:49 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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