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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展药品临床试验取得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医院受托开展药品临床试验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取得收入按照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医院受托开展药品临床试验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取得收入按照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福建财政公众号 2025年05月27日 18:25 福建《事业单位涉税那些事之医院篇 | 健康体检、医疗技术转让……哪些行为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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