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报废设备
发票

医院进行报废设备回收或出售设备等取得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医院出售使用过的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医院出售使用过的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3)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一)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五条 5.福建财政公众号 2025年05月27日 18:25 福建《事业单位涉税那些事之医院篇 | 健康体检、医疗技术转让……哪些行为要缴税?》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