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
信息技术服务
不合法

开具信息技术服务数电发票,已经做了商品信息维护,但开票时商品名称选择“信息技术服务”时,系统提示:商品简称不合法,合法值为:信息系统服务,请检查。该如何处理?

信息技术服务是大类,发票开具时税收分类编码需向下钻取,请根据实际业务选择信息技术服务下一级更明细的编码。

信息技术服务是大类,发票开具时税收分类编码需向下钻取,请根据实际业务选择信息技术服务下一级更明细的编码。

(发布时间:2025-08-11 17:40: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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