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如何处理?

投资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六(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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