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企业公司制改建资产评估增值时,母公司原对其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如何处理?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即此时原先针对改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需要转销,不能理解为等同于减值准备的转回,而是对资产价值的法定重估,因此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的规定不冲突。
借:长期股权投资——改制后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原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原公司
资本公积 (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