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是什么?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企业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1.《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2020版第12号——股份支付》12.3.2

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三章第10-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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