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换言之,企业以该商品作为投入,生产或向客户交付其所要求的组合产出。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第10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