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使用权资产要进行如下处理:
1.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
2. 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
3. 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倒挤]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来期间的租赁付款额-未来期 间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来期间的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 直接费用-已收的租赁激励]
预计负债(复原、恢复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三(一)1.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