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确定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请举例说明。

承租人应按如下步骤确定:
1.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的选择权。
2. 在评估时,承租人应考虑对其行使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产生经济激励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3. 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并且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例:承租人A公司租入某办公楼的一层楼,为期10年。A公司有权选择在第5 年后提前终止租赁,并以相当于6 个月的租金作为罚金。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固定金额200 000元。该办公楼是全新的,并且在周边商业园区的办公楼中处于技术领先水平。上述租赁付款额与市场租金水平相符。
分析:在租赁期开始日,A公司评估后认为,6个月的租金对于A公司而言金额重大,同等条件下,也难以按更优惠的价格租入其他办公楼,可以合理确定不会选择提前终止租赁,因此其租赁负债不应包括提前终止租赁时需支付的罚金,租赁期确定为10年。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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