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常见的参考基础包括哪些内容?请举例说明。

实务中,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常见的参考基础包括承租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承租人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与承租人信用状况相似的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等,但承租人还需根据上述事项在参考基础上相应进行调整。
例:2x19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不动产租赁协议,并拥有5年的续租选择权。每年的租赁付款额固定为人民币900 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
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评估后认为,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将租赁期确定为10年。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常釆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来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甲公司现有的借款包括:
1.一笔为期6个月的短期借款,金额为500 000元,借款起始日为2x18年10月1日,到期日为2X19年3月31日,利率为4.0%,每季末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无任何抵押;
2. 一笔为期15年的债券、金额为50 000 000元,发行日为2x17年1月1日,到期日为2x31年12月31日,票而利率为9.0%,每年末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无任何抵押。
分析:为确定该租赁的增量借款利率,甲公司需要找到类似期限(即租赁期10年)、类似抵押条件(即以租赁资产作为抵押)、类似经济环境下(例如,借入时点是租赁期开始日,偿付方式是每年等额偿付900 000元,10年后拥有与续租权类似的借款选择权),借入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金(即人民币9 000 000元)须支付的固定利率。由于无法直接获取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利率,甲公司以其现有的借款利率以及市场可参考信息(如,相同期限的国债利率等)作为基础,估计该租赁的增量借款利率。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租赁》七(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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