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披露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附注披露的总体要求包括以下两点:
1. 附注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2. 应当以定量、定性信息相结合,按照一定的结构对附注信息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七、关于附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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