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资金是否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请举例说明。

属于。
例:A公司下属部分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等,A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预售资金必须存入预售监管账户,预售监管账户中留存的预售监管资金以确保项目剩余工程顺利完工为原则。当留存的预售监管资金达到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规定留存的预售监管资金额度以外的其他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有关建设”。A公司根据该规定要求,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预售监管账户,该部分资金根据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按照开发进度只能用于工程建设。A公司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是否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分析:政府设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剩余工程顺利完工”,因此是一项保护性、合规性的措施;同时,在“用于项目工程有关建设”这一较大的范围内,企业对如何使用这部分资金仍有较大的自主支配权,因此,预售监管资金虽然在法规上限制了使用方向和用途,但与被质押冻结等设置了他项权利,从而导致企业对其使用权完全受到限制的资金不同,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畴。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一章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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