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

子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应如何处理?

子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无论当期是否宣告发放其股利,在计算列报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应扣除当期归属于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可累积分配股利,扣除金额应在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中列示。

子公司发行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无论当期是否宣告发放其股利,在计算列报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应扣除当期归属于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可累积分配股利,扣除金额应在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中列示。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593页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