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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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一、原丰城税务分局管辖的登记注册地在丰城街道、梅坑镇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第二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第二税务分局承接。原丰城税务分局管辖的登记注册地在沙田镇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回龙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回龙税务分局承接。


二、原马头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第二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第二税务分局承接。


三、丰城税务分局职能调整为风险管理职能,负责全县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风险管理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派出机构调整后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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