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一、原丰城税务分局管辖的登记注册地在丰城街道、梅坑镇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第二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第二税务分局承接。原丰城税务分局管辖的登记注册地在沙田镇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回龙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回龙税务分局承接。
二、原马头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到第二税务分局管辖,涉税费事项由第二税务分局承接。
三、丰城税务分局职能调整为风险管理职能,负责全县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风险管理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派出机构调整后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