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19
发文字号:
沪经信规〔2021〕70号
发文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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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港新片区202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和公示后,认定上海工物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临港新片区202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企业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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