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纳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规定,我局依法委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化州供电局代征税费,有关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依法委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化州供电局
代征税款有关事项
注: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668—73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