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02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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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0年全国重点税源报表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重点税源报表填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税源企业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企业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我局确定了2020年深圳市重点税源企业名单(见附件1)。我局将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通知重点税源企业,告知相关填报事项。


二、填报时间


2020年重点税源企业每月登录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填报、审核、修改、上报相关报表数据。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网络拥挤影响,纳税人可提前登录直报系统填报,每月填报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三、填报方式


重点税源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的电子税务局填报相关资料,填报路径: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重点税源网上直报。


(一)为减轻纳税人填报工作量,我局抽取2019年、2020年部分已申报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纳税人在报表填报首页菜单栏最右侧点击“读入征管数据”,已抽取数据将显示在报表对应指标上供填报参考,纳税人需对未抽取指标补充填报数据。


(二)各报表具体表式及指标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3。


四、注意事项


(一)重点税源企业应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上报数据应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征管数据一致。


(二)重点税源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重点税源报表采集的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2020年全国重点税源名单


附件2:2020年重点税源报表表式


附件3:2020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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