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4-10-24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全文废止。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0).doc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0).doc


2.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3.终止企业认证决定书.doc终止企业认证决定书.doc


4.规范改进通知书.doc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6.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7.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