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1-07-0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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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公告)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4号)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


2.暂停支付通知书暂停支付通知书


3.暂停支付告知书暂停支付告知书


4.暂停支付解除通知书暂停支付解除通知书


5.暂停支付解除告知书暂停支付解除告知书


6.扣缴税款通知书(一)扣缴税款通知书(一)


7.扣缴税款告知书(一)扣缴税款告知书(一)


8.扣留通知书扣留通知书


9.解除扣留通知书解除扣留通知书


10.抵缴税款通知书抵缴税款通知书


11.扣缴税款通知书(二)扣缴税款通知书(二)


12.扣缴税款告知书(二)扣缴税款告知书(二)


13.抵缴税款告知书抵缴税款告知书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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