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0-06-29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2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2号(关于调整海关总署令第149号有关受惠国名单)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

根据我国对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9号公布)的规定,现决定对继续适用该办法的受惠国名单调整如下:


安哥拉共和国、佛得角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马尔代夫共和国。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