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6-07-2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2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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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2号(关于调整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享受暂定税率及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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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同时,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附表6《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第133项“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的税目70195900调整为70195200,商品名称不变,暂定税率仍为6%。


二、2006年8月1日前在税目70195900、70195200项下已进口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所征税款不退不补。


三、将税则号列82119300的中文商品名称修改为“刃面不固定的刀”。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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