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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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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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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12366(小微企业)热点问题(第69期)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是否必须要点击“风险提示服务”按钮?


纳税人在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后,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通过电子申报客户端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个人出租住房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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