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12-23
发文字号:
合知〔2021〕54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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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工作的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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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合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合知〔2021〕23号)要求,2021年立项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实施结束,现开展项目验收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项目验收申请主要以专利导航工作报告为基础,包括合同书、项目经费用款计划表、合肥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验收资


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


2.合同书、用款计划表的复印件明等;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成果形式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申报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情况;其他说明等。其中,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应反映各项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要和用款计划表对照,对支出差异进行原因说明);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3000字以上。


4.项目经费概算表(附件2)


二、申请资料提交程序


即日起至12月31日,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局。逾期视为项目建设失败,自动放弃奖补。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各单位情况,组织开展正式验收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并召开现场答辩,验收材料包括:


1.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审计报告、项目财务专账、项目经费结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及专项审计报告。除专项审计报告外的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项目成果达标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项目成果在产业、企业中推广应用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每项给予30万元奖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联系人:范维莎 0551-62315160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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