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2日